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试行)》(研工字﹝2023﹞53号)《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暑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我院2024年暑期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在读的2024年夏季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此次评选共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求职择业,落实毕业去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评选细则
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评选通知要求,制定动科学院评选细则,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
(二)学生申报
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材料。
(三)资格审查
对申报学生情况根据评选范围与评选条件等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院评选
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根据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是毕业研究生在择业、就业和毕业(学位)论文准备过程中的表现,进行投票选举。经由评审委员会最终投票确定出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五)公示
评审结果届时将在学院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发送邮件(castjy@163.com)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研究后给予答复,超过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六)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院将公示后初选名单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对初选结果进行复核审议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等,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评选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遵守评选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2.符合条件的烟台研究院和三亚研究院等专项毕业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3.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4.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需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总结,内容活泼生动,包括姓名、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重点讲述在校期间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提供2张生活照(像素要求1280×720),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中。
5.有意向参评同学请于5月11日11:3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报送至邮箱castjy@163.com,纸质版:《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报送至动科楼163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2395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x
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xlsx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5月